危废焚烧

  危险废物(Hazardous waste)为1)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;2)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,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,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。根据2016年版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将大类品种优化缩编,危废可分为46大类479种。危废主要包括工业废物、市政废物与医疗废物。其中工业废物占比70%以上、医疗废物约14%。工业危废中,废酸废碱占30%,石棉废物占14%,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占10%。来源行业中,化学原料与产品制造占19%,有色金属冶炼占比15%,废金属矿采选占14%,造纸业占13%。

  危废处理的原则是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,基本处理步骤包括分类、预处理、终处置。金属、油脂、溶剂、染料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物可被资源化利用;预处理包括物理法、化学法、物化固化发,预处理后的危废才能进入无害化处置过程,主要包括焚烧、填埋、物化,水泥窑协同处置也可列为无害化处置的方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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